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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真正的竞争对手(5350)

第401章 真正的竞争对手(5350) (第1/2页)

听到王府君的话,所有企业家都迫不及待的翻到了报告的第七页。
  
  没过半分钟,现场就有人发出了情不自禁的低声惊呼。
  
  这标准也太高了吧?
  
  光是对竞购企业的规模要求中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50亿大周币或市值估值不得低于800亿大周币这一条,就把在场一多半的公司卡出去了。
  
  这样一来,岂不是只有四五家企业才有资格参与竞购了么?
  
  连新崛起的字节和买团都有点勉强。
  
  字节和买团的势头是很凶,营业额距离150亿应该差距不大,目前的估值倒是超过了百亿迈元,距离八百亿大周币相去不远。
  
  几乎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瞥了那几个头部巨佬一眼,心里酸溜溜的。
  
  怎么什么好是都是他们的啊?就不给小企业点活路吗?
  
  心里虽然有点牢骚,但所有人也都知道,一旦涉及关键企业的收购,无论任何国家,都需要经过审批和资格预审,这都是常规操作。
  
  买卖双方谈好,最终却没有获得所在国家或郑智实体的审批而导致失败的,数不胜数,无论迈国还是尤罗普,例子都不少见。
  
  例如高卢否决百事达能收购案,迈国否决杜拜港PO公司收购案,迈国否决周海油对优尼科收购案,大家拿否决必和必拓对钾肥巨头PotashCorp收购案,意呆利否决西拜Abertis高速公路收购案……
  
  不只是跨境收购可能会被否决,境内收购同样可能会被否决。
  
  比如高丽否决三丧对高丽船厂收购案、迈国否决ATT收购Tmobile以及Staples收购OfficeDepot、盎国否决阿斯达和森宝利合并案……
  
  在这方面,大周被人诟病的比较多。
  
  但实际上,在大国中,相比之下,大周算是动用行政指令干预资本市场收购案最少的。
  
  最多的是尤盟,其次是迈国,至于倭国和高丽,更是直接立法,禁止外国企业对很多行业进行收购。
  
  倭国甚至不止是立法,其国内还有诸多民间团体协会之类的有类似规定,让外国人根本没办法在当地独资开展业务。
  
  例如动作片行业,明着没有对这个行业任何的外资管制,但你想进去,演员找不到,发行找不到,还会被各种各样的调查。
  
  方大强有个朋友的儿子去倭国留学,毕业后根本不想回家继承家业,就想在倭国搞个动作片制片公司。
  
  折腾了三年,花进去大几百万,就是多上了几节老师们的课,到最后执照也没搞下来。
  
  基本上来说,不只是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那些具有国际战略地位的企业、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在收购时都会面临这个问题,这对于来开会的所有老板来说都是常识性问题,因此也没人对上面的表态表示诧异。
  
  这些东西对在座的所有大佬基本都是常识,因此也没人真对上面这些要求感到不满。
  
  而且,这一次上面直接划下道来,设定出相应标准,总比那种已经和原股东代表谈判谈了半年多,前前后后成本投进去大几千万,结果倒在最后的审批关口强得多。
  
  看来这一次,又得是二马并槽喽。
  
  没意思。
  
  张超阳就是随手翻了翻报告,然后就打起了瞌睡。
  
  ——
  
  马赟看到报告的第七页眼睛一下子就激动起来,眼睛都亮了。
  
  这特么不就是为阿狸贴身定制的吗?
  
  难不成上面真的想让阿狸接手千寻?
  
  这份《千寻公司市场风险评估与纾困方案调研报告》的第七页,已经是报告的第二部分。
  
  先是说了一通什么“为确保大周互联网市场的持续稳定,保障数据与信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驿安府、太府寺、冬官与平准司联合制定以下收购审批标准,适用于拟收购千寻公司的潜在竞购企业,作为市场准入与竞标的审查依据……”这种水词,后面就是非常繁复却很清晰的七条标准。
  
  第一条是企业性质的规定,要求收购方应为大周互联网公司,不接受外资控股的互联网企业和机构竞购目标公司。
  
  因为大周互联网公司的特殊性,说明中还特意提及了BIV等多重股权架构的公司以实际运营实体为准的说明。
  
  如果不加后面这句话,就没有互联网企业能参与竞购了。
  
  这条没什么可说的,早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如果接受外资控股,那倒是大事件了。
  
  第二条企业规模的规定就有点意思了,这一条要求竞购企业需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50亿大周币或企业估值截止3062年7月31日前不低于800亿大周币。
  
  这不就是把搜狐兴浪默默这些二三线互联网公司扔出去了吗?
  
  对于是否能拿下千寻,吃到这口肉,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把握。
  
  类似事情,开这种通气会之前,其实很多结果是早就已经定了的,无非是走个程序的问题。
  
  问题是,千寻事件爆发的太快了,根本没给他预留任何的运作时间,他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的消息也差不多,都没有听到什么内幕。
  
  而且,他也没有必须拿下千寻的决心,毕竟无论是阿狸,还是藤讯,因为盘子太大,已经引起了很多争议。
  
  如果这时候再把千寻收入囊中,不被反垄断他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只要最后不是企鹅和企鹅系的买团狗东并购了千寻,他都能接受。
  
  但现在从这个第一条要求上来看,上面好像更急于解决千寻的问题,并不排斥阿狸或藤讯接手千寻?
  
  毕竟仅是企业规模这一条,就已经把兴浪、搜虎、momo等二三线互联网公司排除在外了啊。
  
  最早一代的互联网大亨,像兴浪和搜虎这样的公司,已经被市场远远抛弃了。
  
  曾经风光无比的门户网站,现在也早就沦为了三线企业,去年这两家的营业额别说300亿大周币,连100亿都不到,企业市值更是只剩下一百多个亿。
  
  这个报告里规定的无论是哪条线,他们都够不上。
  
  目前大周能够确定达到这条标准的,也就只有御三家、狗东以及这两年势头很猛的买团、字节了。
  
  哦,对了,还有幻想。
  
  不过刚刚问过幻想的杨远卿,他好像对千寻并不是那么感兴趣,幻想连基本的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技术储备都没有。
  
  想到这,马赟的心思不由得活泛了起来。
  
  买团暂时不需要考虑,他们现在正在如火如荼的搞O2O,不可能分兵,如果王星敢分兵抢千寻,那阿狸就敢让“吃了吗”去偷他的家!
  
  到时候,让王星这小子吃不了兜着走。
  
  双鸟入林不如一鸟在手,如果王星不识相,自己也不介意让他一只鸟都打不到!
  
  想到这,马赟瞥了王星一眼,心里哼了一声。
  
  前段时间王星接受企鹅投资,把阿狸势力彻底从买团清除,摆了他一道,他正不爽呢。
  
  在买团和狗东不用考虑的情况下,竞争对手就只剩下企鹅和字节。
  
  阿狸和企鹅在千寻并购上最大的对手都是字节!
  
  马赟在脑子中快速的下了一个判断。
  
  千寻不仅仅是大周互联网三驾马车之一,更是几乎所有数据的入口,是大周数据安全最重要一环,千寻出问题,绝不仅仅只是千寻自己的问题。
  
  因此,上面对千寻的竞购方必然会提出资格要求,更必须要选出一个最有实力接手千寻并能保证事态得到平息的收购方。
  
  二马一东再加上个字节,可能就是最优选了。
  
  买团和狗东资格勉强刚够,但很明显他们的业务和搜索不搭噶,上面也不可能让王星与大强子中标。
  
  而到底最后是老一辈的二马,还是新一代的字节能够中标,就不好说了。
  
  得看上面是倾向于短期稳妥,还是顾及长远。
  
  如果倾向于短时稳妥,快速平息事态,那二马的赢面比较大,顾及长远的话,扶持一个新的竞争者,让大周互联网重回三足鼎立,则可能是更好的安排。
  
  字节算是国内互联网的后起之秀了,自从四年前创立后,这两年发展的速度极快,虽然仍旧是一个私营公司,但其旗下每日头条app,已经占据了国内互联网广告总规模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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